說到最近很火的消費券,先不論這個政策的好與壞,政府執行此命令看來是勢在必行,即然無法阻止,倒不如想想如何利用應該比較實際。

按照現在的發放標準來看,我一家五口可以領到一萬八千元,對有錢人來說晚上出去喝一趟還不夠,對我家來說,這一萬八等於我們家三分之二個月的生活費,豈此不無小補,簡直可以說是發了一筆橫財,之前一家人勤儉刻苦,現在終於有機會可以小小揮霍一下,我和內人都相當興奮,也都暗自盤算這筆不義之財意外之財該如何利用,我和內人各懷鬼胎,兩人都想要提出有利的計劃爭取這筆資金。

我的計劃是這樣,家裏這台電腦已經使用超過六年,目前除了上網看影片幾乎做不了其他事,我愛畫圖,但RAM太少CPU等級又低,每次用PS做個效果電腦就停半天,於是更新電腦是我最想要的,再來是數位單眼相機,上次跟好哥們借了他那台NIKON D200來玩兩星期後,深深被那美麗自然的散景及高畫質吸引,不過我不用買那麼好的機子,標準降到目前最新的D90也是可以接受,而且D90還多加了世界首創單眼相機可以攝影的功能,我認識有在玩相機的朋友,之前沒看到實拍效果時每個都嗤之以鼻大酸特酸,等看過後每個都拚了命找錢想買一台來玩玩,不過我看了最新網拍的價錢,就算水貨的價格也和我的一萬八消費券差了一萬八千里,於是只能很無奈的將相機列入將來中樂透的必購品,電腦更新的價格去掉螢幕(咪兒的螢幕還可以用啊),大概一萬多上下還能有一定的效能,這價格合理而且消費券還有剩,因此電腦便成為我此次計劃的主推項目。

我將此計劃一提出,內人當然反對,我問她消費券想怎麼處理,她說全家一起去洗溫泉多好,這時換我大力阻止,我說電腦一萬元可以用五年,怎麼算都划算,內人則說全家去洗溫泉回憶可以記一輩子,我聽了啞口無言,心想媽的咧這麼快就放大絕,她舉著親情大義的旗幟,而我買電腦只是個人嗜好及玩樂,兩者相比自然是我落下風,這招夠狠夠辣,害我又得重新計劃新的項目,但直到目前為止,我居然想不到還有什麼其他想要的東西,繪圖版上上個月才剛換,該買的玩具上個月也買全了,左思右想竟什麼都想不出來,看來洗溫泉可能就會是最終計劃,不過我們沒有車是這計劃的一大阻力,話說就算有了車我也不會開(哈哈),內人是會開車,但開車往返這一來一回她應該會很累,希望到時她因為怕太累懶惰而救我的消費券一命,總之不到最後關頭我不會放棄,或者我去偷領全家的消費券然後直接殺去電腦賣場先斬後奏,只是回家後肯定會被內人又斬又揍而已,而且這種事老子也不是沒幹過,當初我也是利用她某次生病住院偷跑去買BB槍,等她出院回家看到滿屋子的生存遊戲裝備和BB槍差點又回醫院,每次我想到她當時的表情就想露露的猴子X100,只是因為這件事我被唸到至今很痛苦就是。

剛剛翻了一下放身份證的櫃子,沒想到居然空空如也,嘖嘖,這娘們厚…,看來內人有學乖了。

等一下來補她個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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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seph11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5) 人氣()